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

Day 3 第一次想哭

guesthouse門口,滿可愛的


放單車的地方,可惜與我無關


出門後要走上一段小斜路


可能是日本的公屋?


沿路


昨晚睡得出奇地熟,十時多起床,又是個晴天呢!

行去車站時竟然迷路了…幸好遇到個好人郵差叔叔指點迷津

回到昨天的拉麵店,店員講了一堆聽不到的日文,大意就是叫我晚上七時半回去,可是為什麼就完全聽不懂…然後跟香港朋友東東在車站會合,我們就回去拉麵店,她幫我翻譯,原來店員就是說昨晚拾到的職員還沒有上班,他不可以就這樣把袋子還給我,也不可以打電話給那個人,因為這是他的休息時間,叫我七時半再回去。東東和我都覺得有時候日本人真的太一板一眼,應該是怕要負上責任吧,總之我就要乖乖在新宿呆到晚上了。
然後我們就去找吃的,吃完就去0101,lumine, big camera等逛,看到美麗的日本時裝我的購物狂因子又開始發作!!然後還是在big camera買了電話的cable(在這邊買手提充電器和cable要另外買,各$100左右,香港真的寵壞人!!)。走到累和要影印的關係,我們就跑到漫畫+internet cafe坐了半小時(100yen),然後東東就去上學了。

至於我,就走到我最愛的書店----紀伊國屋打書釘!!立讀了一回雜志,又看了一回學日文書,但實在買不下手,因為雖然很有趣,但起碼都1200yen起跳,反正自己已帶了一堆過來,買了2本雜志就走了。
七點半回到拉麵店,發覺跟早上的店員不同!勉強溝通過後他叫我明天再來!!天呀我不是住在新宿!!原因又是不知道,大意就是負責的店員不在,他們七時就調一次班,那為什麼又叫我晚上再來?他叫我明天十一時至七時再來,由於東東不在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早上的叫我晚上來,晚上的叫我早上來,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拾到我的東西。雖然店員已經很努力和我溝通和算很耐心,一轉身我還是忍不住想哭,因為當時已經又冷又餓又累,也等了好幾個鐘,眼淚已湧上眼眶,但想想我不能這麼脆弱,還是咽下去!

冷靜地思考了一會後,我認為不見的只是合約和充電器,手電還在已算很幸運,就決定跟au說我的情況,看看該怎麼辦。不出我所料au還是沒有講英文的店員,中國店員也不在,又一輪勉強的溝通…他說合約不見了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,再給我影印一份新的,但因為不知道當中有沒有私人資料,他建議我還是去報警,然後他又很好人的幫我寫好一張說明我情況的字條(in japanese)叫我給警察,又走出店教我行去交番,謝謝你呀松井san!!!

交番位置在新宿站外,把字條交給警察他們就知道發生什麼事,然後叫我填form說找到的話會打給我,警察先生不是特別好人但也不算差啦!

回到上板橋(我住的地方)已經九時,跑到mos burger吃晚餐,總算感到很溫暖~
menu


叫的是新品,忘了名字,總之就是特製的芝士漢堡,700幾yen,貴得要命!但真的超好吃!!!!!


吃完就摸黑回家,因為比較晚和冷,心裡真有點害怕,幸好安全到家!!

今天總結就是英文再不是世界語言,因為在日本日文不行真的可以準備吃屎。就算是日本最大的遊客區—新宿的店員和警察都不懂得講英文,我要努力讀日文呀!!!!

3 則留言:

  1. 剛到咩都未習慣就遇上黑仔野…Q___Q(抱)
    不過遇到的都是好人真是太好了!!!
    夜晚唔好咁夜回家啊~~
    辛苦你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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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昨天下午也在新宿啊,当时要是能帮你一下就好了。。。
    星期五见!加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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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I cried on the 3rd day also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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